保安服務管理制度
2016-04-24 來自: 廈門市德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375
目 錄
1. 廈門市德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
2. 保安服務操作的基本要求
3. 門衛服務制度
4. 巡邏服務制度
5. 守護服務制度
6. 隨身護衛服務制度
7. 安全檢查服務制度
8. 安全風險評估服務制度
9. 區域秩序維護服務制度
保安服務操作的基本要求
保安服務是指按照合同約定,采取門衛、守護、巡邏、隨身護衛、人群控制、技術防范、安全咨詢等形式,保護客戶人身、財產和信息等安全,維護客戶合法權益。
1.1 門衛服務
保安員按照服務合同要求對客戶單位出入口進行值守、驗證、檢查登記的服務業務。
1.2 巡邏服務
保安員對特定區域、地段或目標巡視檢查、警戒的服務業務。
1.3 守護服務
保安員對特定目標進行看護和守衛的服務業務。
1.4 隨身護衛服務
保安員維護自然人人身及其合法財產安全的服務業務。
1.5安全檢查
保安員使用安檢設備,通過目測等方法,對特定人群和車輛、設備、場所進行檢查,發現、甄別安全隱患的服務業務。
1.6安全風險評估服務
保安員按照科學的程序和方法,從系統的角度出發,對客戶指定的或者本單位的區域和目標可能受到侵襲、發生意外事故等安全風險進行全面、系統的評估,發現隱患并提出防范措施,策劃提供相應的安全防范方案的服務業務。
1.7區域秩序維護服務
根據客戶指定的區域或目標,設計、完善、落實安全制度,提供安全檢查、安全保衛和其他相關的技術防范服務業務
1.1 門衛服務制度
1.1.1門衛服務內容
1.1.1.1、對客戶單位出入口進行值守、驗證、檢查登記,維護客戶安全。
1.1.1.2、查驗出入人員證件,辦理登記手續,禁止無關人員進入。
1.1.1.3、對出入人員、車輛及其攜帶或裝運的物品進行查驗,防止客戶單位財物流失及違禁物品流入。
1.1.1.4、指揮、疏導出入車輛,維護出入口的正常秩序。
1.1.1.5、及時發現不法行為,截獲贓物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1.1.1.6、協助客戶單位做好來訪人員接待工作。
1.1.2門衛服務基本要求
1.1.2.1、“四勤”
1.1.2.1.1眼勤。對眼前事物留心觀察,善于透過現象看本質,從蛛絲馬跡中發現疑點。
1.1.2.1.2腦勤。積極思考問題,對觀察到的現象進行分析,從中發現不合理、違背規律、相互矛盾的地方。
1.1.2.1.3腿勤。門衛保安范圍內出現的情況、問題,須親自了解并予以解決。
1.1.2.1.4手勤。對出入大門人員、車輛、物資的查驗,須親自動手,不敷衍,不應付。
1.1.2.2、“五要”
1.1.2.2.1執行制度要嚴格
執行門衛制度時,及時做好制度的宣傳解釋工作,爭取大多數職工的理解與支持,始終堅持領導和群眾、干部和職工一律平等,對于違規現象,要一視同仁,按章辦事。
1.1.2.2.2查驗工作要細致
查驗證件及核對進出車輛、物資和人員所攜物品時,要認真負責,仔細觀察,對出入人員、物資、車輛應盡可能或有重點地記住其特征,以便需要調查或圍追堵截時提供線索。
1.1.2.2.3處理問題要靈活
處理問題要隨機應變,善于區分原則性與非原則性問題,針對不同性質問題采取不同處理方法。對原則性問題,必須嚴格把關;對非原則性問題不宜糾纏,以免牽扯過多精力,影響原則性問題的處理。
1.1.2.2.4要提高處置緊急情況的能力在執勤中碰到的各種突發事件,要沉著冷靜,靈活處理。
1.1.2.2.5要文明執勤,執勤時須按規定著裝,文明用語、以理服人,不刁難人、不打罵人、不侮辱人格、不侵犯人權。
1.1.2.3、門衛服務操作規程
1.1.2.3.1、根據合同,確定執勤方案、門衛執勤方式及所需裝備等。
1.1.2.3.2、根據出入口建筑物特征及人員、車輛流量,確定門崗具體位置。
1.1.2.3.3、確定各類情況的處置方法,制定緊急情況處置預案。
1.1.2.3.4、門衛執勤方案需經客戶單位審定。
1.1.2.3.5、上崗前準備:擔任門衛任務的保安員要按規定著裝,攜帶公安機關批準使用的防護用具,根據需要攜帶對講機,備有門衛勤務登記薄。
1.1.2.4、門衛勤務的實施
1.1.2.4.1、驗證
1.1.2.4.1.1逐個查證。一般情況下,當來人距門衛2m~3m時,保安員應請其止步、讓其出示證件,接過證件后先看證件封面、再翻看主頁身份情況。要著重查驗照片與持證人相貌是否相符,印鑒單位與簽發證件單位是否相符,證件是否過期。夜間驗證時,應提高警惕,注意保護自身安全。經查證未發現問題的,歸還證件并禮貌地示意放行。對拒不交驗證件或證明的人員,不準其入內。發生糾紛,及時向客戶單位報告,請有關人員前來處理。
1.1.2.4.1.2重點查驗。人員、車輛出入集中時,保安員應站在大門一側查驗證件,仔細觀察,注意異常情況的發生。對無證件人員、車輛,待高峰過后再檢查及決定是否放行。
1.1.2.4.1.3上級事先通知的免檢對象,應根據車號和特殊的免檢標志,免檢放行。
1.1.2.4.2、檢查
1.1.2.4.2.1對攜物進出人員,重點檢查是否帶有違禁物品。對進入車輛,檢查是否裝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、是否載有無關人員,無關人員應勸其下車在外等候。對攜物外出人員和車輛,仔細檢查攜物證件或出庫單據,重點查驗物品名稱、規格、數量與證件是否相符。檢查時要讓被檢查人動手打開車門、后備箱和包裝物,視情況逐件清點或重點抽查。與對方保持安全距離,注意觀察表情神態,防止其棄物逃跑、突然駕車逃跑或持物行兇,同時要注意自身安全。
1.1.2.4.2.2發現攜帶可疑物品的人員,應先禮貌地要求其說出物品名稱、數量、來源及用途,請其自行拿出物品按單檢查核對,并出示有關證件或有關部門開具的證明,對無手續或拒絕檢查的,移交客戶單位有關部門處理。保安員不能對可疑人員搜身,應報告客戶單位或交公安機關處理。
1.1.2.4.3、觀察
在驗證檢查過程中,要對進出人員身份、陳述、行為、表情、攜物、痕跡等方面進行觀察,有疑點應重點查驗。
1.1.2.5、緊急情況的處置
1.1.2.5.1、發生干擾、破壞客戶單位正常生產、生活、工作秩序的特殊情況,保安人員應按照應
急預案,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客戶單位或當地公安機關。協助做好疏導工作,維護正常秩序。
1.1.2.5.2、發生群體沖擊客戶單位等類似情況,保安人員應迅速關閉大門,只留側門作通行之用,并立即向客戶單位有關領導報告,說明現場情況,并向公司領導匯報,如情況嚴重,可同時向公安“110”報警。
1.1.2.6、勤務制度
1.1.2.6.1、交接班制度
1.1.2.6.1.1保安員要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,按規定時間交接班。因故不能執勤,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。
1.1.2.6.1.2上崗前準備工作:接班人員做好上崗準備,按規定著裝、攜帶執勤用品,準時接班。
1.1.2.6.1.3交班:接班人員到達崗位后,雙方先行敬禮,然后邊注意觀察,邊做交接班事宜。交班人員應告知半班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,并交待需要繼續辦理的事項。移交勤務登記薄,雙方簽字備查。接班者未到或未辦理交接班手續,當班者不能離開。
1.1.2.6.2、請示報告制度
保安員遇到緊急情況或重大問題,要及時、具體、準確地向客戶單位、上級領導和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請示、報告。對客戶單位、上級領導及公安機關處置緊急情況的指示,要立即、堅決執行,執行結果及時反饋,并做詳細記錄。
1.1.2.6.3、勤務檢查制度
駐單位保安組織負責人或指定的勤務檢查人員,負責對保安員執勤情況進行檢查。勤務檢查內容以保安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為主。對勤務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處理結果,做好記錄,重要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。
1.1.2.6.4、勤務登記制度
勤務登記由當班人員負責記錄。主要記載上級指示、通知、交辦事項及值班期間發生和處理的問題,記錄必須清晰、準確,不得隨意涂改,并妥善保管。
1.1.2.6.5、崗位要求
1.1.2.6.5.1著裝整齊,言語文明,手勢規范,站姿端正,精神飽滿。
1.1.2.6.5.2熟記客戶單位門衛規章制度、出入手續,使用的各種證件、標志、車輛牌號等。
1.1.2.6.5.3了解門衛區域內環境狀況和安全措施。
1.1.2.6.5.4熟悉和掌握客戶單位內部機構的分布、位置、聯系方式。
1.1.2.6.5.5基本熟悉和掌握客戶單位內部人員情況。
1.1.2.6.6、保安員不得有下列行為
1.1.2.6.6.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、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、毆打他人;
1.1.2.6.6.2扣押、沒收他人證件、財務;
1.1.2.6.6.3阻礙依法執行公務;
1.1.2.6.6.4參與追索債務、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;
1.1.2.6.6.5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、報警記錄;
1.1.2.6.6.6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、商業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;
1.1.2.6.6.7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。
1.2 巡邏服務制度
1.2.1、巡邏服務內容
1.2.1.1、對特定區域、地段或目標進行巡視檢查、警戒,保護客戶安全。
1.2.1.2、通過巡邏,震懾不法分子,有效防范可能造成的不法侵害。
1.2.1.3、通過巡邏,發現可疑人員,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,依法送交有關部門處理。
1.2.1.4、對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行為,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,將不法行為人送交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。
1.2.1.5、檢查、發現、報告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。防止火災、爆炸等災害事故,防范搶劫、盜竊等不法行為。
1.2.1.6、對已經發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,及時報告客戶單位有關部門或公安機關,并采取相應措施保護現場。
1.2.2、巡邏服務操作規程
1.2.2.1、制定巡邏方案
1.2.2.1.1根據保安服務合同,制定巡邏方案,確定巡邏人員、巡邏路線、巡邏方式、控制重點及所需裝備。
1.2.2.1.2根據客戶單位內部實際情況,確定巡邏區域、地段及所需裝備的種類和數量。
1.2.2.1.3根據巡邏區域地形、地貌及要害部位、重點目標,確定巡視檢查的路線、方式、重點、頻次等。
1.2.2.1.4確定各類情況的處置方法,制定緊急情況處置預案。
1.2.2.1.5巡邏方案需經客戶單位審定。
1.2.2.2、巡邏前準備
擔任巡邏任務的保安員要按規定著裝,攜帶公安機關批準使用的防護用具。根據需要攜帶通訊和報警設備。夜間巡邏應攜帶照明用具。備有巡邏勤務登記薄。
1.2.3、巡邏的實施
1.2.3.1、徒步巡邏是保安員實施巡邏勤務的基本形式,主要有單行巡邏、往返巡邏、交叉巡邏和循環巡邏。應根據時間、氣候、地形等具體情況實施。
1.2.3.2、徒步巡邏應兩人以上進行;巡邏人員之間保持能目視聯系和相互支援的距離;夜間巡邏可用約定的方法做聯系信號。
1.2.3.3、發現可疑情況應認真觀察,嚴密監視。視情況采取守候、跟隨等方法,將其控制在視線范圍之內。必要時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,及時送交客戶單位或有關部門處理。
1.2.3.4、保安員巡邏時,不得影響客戶單位員工和居民的工作、生活。
1.2.3.5、夜間巡邏要提高警惕,保護自身安全。
1.2.4、緊急情況的處置
遇有正在實施的不法侵害行為,應迅速報告公司和客戶單位,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,將不法行為人送交客戶單位或公安機關。途中要防止其行兇、自殺或逃跑。遇有火災、爆炸等事故,應立即報警,及時通知客戶單位,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。要積極協助搶救受傷人員,并做好現場保護工作。
1.2.5、勤務制度:按門衛服務勤務制度執行。
1.3 守護服務制度
1.3.1、守護服務內容
1.3.1.1、對特定目標進行看護和守衛,保護客戶安全。
1.3.1.2、維護守衛區域內正常秩序,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守衛區域。
1.3.1.3、做好防火、防盜、防搶、防爆炸、防治安災害事故的措施。
1.3.1.4、保衛大型文化、展覽展銷、體育、集會、游園等活動安全。
1.3.2、守護服務操作規程
1.3.2.1、制定守護方案
1.3.2.2、根據守護目標特征、范圍、周邊環境以及其他可能危害目標的情況制定守護方案。
1.3.2.3、守護方案需經客戶單位審定,對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及重大活動的守衛方案需經上級主管部門審定。
1.3.2.4、上崗前準備:擔任守護任務的保安員要按規定著裝,攜帶公安機關批準使用的防護用具。根據需要攜帶對講機。備有守護勤務登記薄。
1.3.2.5、守護勤務的實施
1.3.2.5.1固定崗位。嚴格檢查進出守護區域人員及車輛,維護秩序,保護目標安全。
1.3.2.5.2移動崗位。反復巡查,消除守護區域內安全隱患,保護目標安全。
1.3.2.5.3瞭望崗位。觀察守護區域及周圍情況,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立即向客戶單位報告,并采取相應措施保護目標安全。
1.3.3、緊急情況的處置
1.3.3.1、無關人員欲違反規定進入守護區域,應進行勸阻;對不聽勸阻的,應堅決制止并迅速報告客戶單位或有關部門處理。
1.3.3.2、無證車輛欲進入守護區域,應示意其停車,對不聽指揮強行入的,應立即報告客戶單位或有關部門,并記下車型、牌號、顏色等特征。
1.3.3.3、發現不法侵害行為,應立即采取措施制止,并將不法行為人送交客戶單位或公安機關,并做好現場保護工作。
1.3.3.4、發生火災、爆炸等災害事故,應立即報警,并及時通知客戶單位。積極采取措施。防止事態擴大,協助搶救受傷人員,并做好現場保護工作。
1.3.4、勤務制度:按門衛服務勤務制度執行。
1.3.5、崗位要求
1.3.5.1、執行守護任務的保安員,應熟悉有關制度、規定及準許出入守護區域的手續和證件。
1.3.5.2、熟悉崗位周圍地形、地物及設施,熟知應急設備位置、性能和使用方法。
1.3.5.3、熟記有關部門、相關人員聯系方式。
1.3.5.4、熟練掌握處理一般問題和緊急情況的方法,自身解決不了的,及時、準確報告。
1.4 隨身護衛服務制度
1.4.1、隨身護衛服務內容
1.4.1.1、保安員通過隨身護衛,保護特定對象人身、財產安全。
1.4.1.2、通過隨衛,筑起一道安全屏障,使不法分子無法靠近特定人員及其工作、生活區域。
1.4.1.3、敏銳觀察和掌握周邊情況,加強預測和防衛。
1.4.1.4、掌握護衛對象活動情況,落實安全措施。
1.4.1.5、協助做好與安全有關的生活服務和醫療保健工作。
1.4.2、隨身護衛服務操作規程
1.4.2.1、制定隨身護衛方案
根據保安服務合同,制定隨身護衛方案,確定被護衛人員工作內容和具體護衛要求。
1.4.2.2、隨身護衛任務的實施
1.4.2.2.1了解護衛對象活動情況、活動意圖,與有關方面加強聯系。確定使用的通訊工具、交通工具、行駛路線。準確掌握被護衛人員的動態活動時間。
1.4.2.2.2護衛對象有公共場所活動安排時,保安員要事先了解活動內容,確定行車路線、停車位置??刂平佑|護衛對象的人員范圍,掌握好活動時間,及時提醒轉換地點。
1.4.2.2.3要與活動組織者及現場警衛、工作人員互相配合,但不得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。
1.4.3、緊急情況的處置
遇有正在實施的針對護衛對象的滋擾、突然襲擊等不法侵害行為,應及時采取保護措施,制服不法分子,將護衛對象轉移到安全地帶,防止事態擴大。
1.4.4、勤務制度:按門衛服務勤務制度執行。
1.4.5、崗位要求
1.4.5.1、掌握隨身護衛任務相關知識和技能,了解隨身護衛方案、內容和要求。
1.4.5.2、了解護衛對象工作內容和具體護衛要求,掌握護衛對象動態活動。
1.4.5.3、熟記有關部門、相關人員聯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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