門衛服務
2016-06-17 來自: 廈門市德盾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1362
門衛服務
門衛服務是指保安員根據服務合同要求,對客戶單位進行值守、驗證、檢查登記的服務業務。
一、門衛服務內容
1、對客戶單位出入口進行值守、驗證、檢查登記,維護客戶安全。
2、查驗出入人員證件,辦理登記手續,禁止無關人員進入。
3、對出入人員、車輛及其攜帶或裝運的物品進行查驗,防止客戶單位財物流失及違禁物品流入。
4、指揮、疏導出入車輛,維護出入口的正常秩序。
5、及時發現不法行為,截獲贓物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6、協助客戶單位做好來訪人員接待工作。
二、門衛服務基本要求
1、“四勤”
(1)眼勤。對眼前事物留心觀察,善于透過現象看本質,從蛛絲馬跡中發現疑點。
(2)腦勤。積極思考問題,對觀察到的現象進行分析,從中發現不合理、違背規律、相互矛盾的地方。
(3)腿勤。門衛保安范圍內出現的情況、問題,須親自了解并予以解決。
(4)手勤。對出入大門人員、車輛、物資的查驗,須親自動手,不敷衍,不應付。
2、“五要”
(1)執行制度要嚴格
執行門衛制度時,及時做好制度的宣傳解釋工作,爭取大多數職工的理解與支持,始終堅持領導和群眾、干部和職工一律平等,對于違規現象,要一視同仁,按章辦事。
(2)查驗工作要細致
查驗證件及核對進出車輛、物資和人員所攜物品時,要認真負責,仔細觀察,對出入人員、物資、車輛應盡可能或有重點地記住其特征,以便需要調查或圍追堵截時提供線索。
(3)處理問題要靈活
處理問題要隨機應變,善于區分原則性與非原則性問題,針對不同性質問題采取不同處理方法。對原則性問題,必須嚴格把關;對非原則性問題不宜糾纏,以免牽扯過多精力,影響原則性問題的處理。
(4)要提高處置緊急情況的能力在執勤中碰到的各種突發事件,要沉著冷靜,靈活處理。
(5)要文明執勤,執勤時須按規定著裝,文明用語、以理服人,不刁難人、不打罵人、不侮辱人格、不侵犯人權。
三、門衛服務操作規程
1根據合同,確定執勤方案、門衛執勤方式及所需裝備等。
2根據出入口建筑物特征及人員、車輛流量,確定門崗具體位置。
3確定各類情況的處置方法,制定緊急情況處置預案。
4門衛執勤方案需經客戶單位審定。
5上崗前準備:擔任門衛任務的保安員要按規定著裝,攜帶公安機關批準使用的防護用具,根據需要攜帶對講機,備有門衛勤務登記薄。
四、門衛勤務的實施
1驗證
(1)逐個查證。一般情況下,當來人距門衛2m~3m時,保安員應請其止步、讓其出示證件,接過證件后先看證件封面、再翻看主頁身份情況。要著重查驗照片與持證人相貌是否相符,印鑒單位與簽發證件單位是否相符,證件是否過期。夜間驗證時,應提高警惕,注意保護自身安全。經查證未發現問題的,歸還證件并禮貌地示意放行。對拒不交驗證件或證明的人員,不準其入內。發生糾紛,及時向客戶單位報告,請有關人員前來處理。
(2)重點查驗。人員、車輛出入集中時,保安員應站在大門一側查驗證件,仔細觀察,注意異常情況的發生。對無證件人員、車輛,待高峰過后再檢查及決定是否放行。
(3)上級事先通知的免檢對象,應根據車號和特殊的免檢標志,免檢放行。
2檢查
(1)對攜物進出人員,重點檢查是否帶有違禁物品。對進入車輛,檢查是否裝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、是否載有無關人員,無關人員應勸其下車在外等候。對攜物外出人員和車輛,仔細檢查攜物證件或出庫單據,重點查驗物品名稱、規格、數量與證件是否相符。檢查時要讓被檢查人動手打開車門、后備箱和包裝物,視情況逐件清點或重點抽查。與對方保持安全距離,注意觀察表情神態,防止其棄物逃跑、突然駕車逃跑或持物行兇,同時要注意自身安全。
(2)發現攜帶可疑物品的人員,應先禮貌地要求其說出物品名稱、數量、來源及用途,請其自行拿出物品按單檢查核對,并出示有關證件或有關部門開具的證明,對無手續或拒絕檢查的,移交客戶單位有關部門處理。保安員不能對可疑人員搜身,應報告客戶單位或交公安機關處理。
3觀察
在驗證檢查過程中,要對進出人員身份、陳述、行為、表情、攜物、痕跡等方面進行觀察,有疑點應重點查驗。
五、緊急情況的處置
(1)發生干擾、破壞客戶單位正常生產、生活、工作秩序的特殊情況,保安人員應按照應急預案,迅速將有關情況報告客戶單位或當地公安機關。協助做好疏導工作,維護正常秩序。
(2)發生群體沖擊客戶單位等類似情況,保安人員應迅速關閉大門,只留側門作通行之用,并立即向客戶單位有關領導報告,說明現場情況,并向公司領導匯報,如情況嚴重,可同時向公安“110”報警。
六、勤務制度
1交接班制度
(1)保安員要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,按規定時間交接班。因故不能執勤,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。
(2)上崗前準備工作:接班人員做好上崗準備,按規定著裝、攜帶執勤用品,準時接班。
(3)交班:接班人員到達崗位后,雙方先行敬禮,然后邊注意觀察,邊做交接班事宜。交班人員應告知半班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,并交待需要繼續辦理的事項。移交勤務登記薄,雙方簽字備查。接班者未到或未辦理交接班手續,當班者不能離開。
2請示報告制度
保安員遇到緊急情況或重大問題,要及時、具體、準確地向客戶單位、上級領導和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請示、報告。對客戶單位、上級領導及公安機關處置緊急情況的指示,要立即、堅決執行,執行結果及時反饋,并做詳細記錄。
3勤務檢查制度
駐單位保安組織負責人或指定的勤務檢查人員,負責對保安員執勤情況進行檢查。勤務檢查內容以保安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為主。對勤務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處理結果,做好記錄,重要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。
4勤務登記制度
勤務登記由當班人員負責記錄。主要記載上級指示、通知、交辦事項及值班期間發生和處理的問題,記錄必須清晰、準確,不得隨意涂改,并妥善保管。
5崗位要求
(1)著裝整齊,言語文明,手勢規范,站姿端正,精神飽滿。
(2)熟記客戶單位門衛規章制度、出入手續,使用的各種證件、標志、車輛牌號等。
(3)了解門衛區域內環境狀況和安全措施。
(4)熟悉和掌握客戶單位內部機構的分布、位置、聯系方式。
(5)基本熟悉和掌握客戶單位內部人員情況。
6保安員不得有下列行為
(1)限制他人人身自由、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、毆l打他人;
(2)扣押、沒收他人證件、財務;
(3)阻礙依法執行公務;
(4)參與追索債務、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;
(5)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、報警記錄;
(6)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、商業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;
(7)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。